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PVDF聚合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PVDF聚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PVDF聚合工艺进行优化升级,对现有两套PVDF聚合车间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搪瓷釜、真空泵、缓冲罐、冷却桶、凝聚桶、更换聚合釜等设备,同时为满足原料供应,新增偏氟乙烯卸车区及配套压缩机、换热器、冷凝器等设备,将采购的偏氟乙烯输送至15600吨/年偏氟乙烯装置进行冷凝等工序处理,供两套PVDF聚合装置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主产品聚偏氟乙烯(PVDF)乳液8000吨/年(以成品PVDF量计,自用,去往下游装置加工)。
产品方案:新增主产品聚偏氟乙烯(PVDF)乳液8000吨/年(以成品PVDF量计,自用,去往下游装置加工)。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78人(依托现有,无新增定员)。
工作制度: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7200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
联系人:鲁经理 联系电话:1503839701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齐创谷A座106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5533389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可否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将意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邮件至hahuanbaobu@163.com或将纸质意见送至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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